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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合同和施工總承包有什麽區別?

工程總承包是指業主根據合同委托的公司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和試運行進行承包的全過程或幾個階段。通常在總包合同條件下,公司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成本、進度負責。

合同(Contract)壹、買賣雙方就經濟活動中的基礎設施產品約定的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並以合同的形式出現;第二種是確定發包方與承包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文件,受法律保護。

1)合同的目的是完成壹定的工作。

在合同中,承包方應當按照與定作方約定的標準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方的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方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商完成工作的獨立性

定作方與承包方訂立合同壹般是基於承包方的能力和條件。只有承包方自己完成工作,才能滿足定作方的要求。

3)定制產品的特殊性

承包合同大多是個人簽訂的,定制的產品往往具有壹定的特殊性。

4)該合同為承諾合同。

5)本合同為有償合同。

總建築合同

指合同規定承包商應組織實施項目的全部任務或項目的某壹階段,對業主負全部責任,履行承包商所擁有的壹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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