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群眾飲食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規,現就餐飲環節禁止非法加工經營河豚魚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除養殖河豚魚的源頭基地和國家批準的河豚魚加工企業生產的養殖紅鰭東方鲀和養殖暗紋東方鲀的包裝產品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加工經營養殖河豚魚活魚、未加工的整魚和野生河豚魚。
禁止任何餐飲服務單位養殖和屠宰活的河豚魚、未經加工的全河豚魚和野生河豚魚。廣大市民壹定要切實提高自我防範意識,自覺不購買、不食用養殖的活河豚、未加工的全河豚和野生河豚。任何單位和個人捕撈、撿拾鮮活河豚魚,不得隨意丟棄,不得轉讓他人或者放任其流入市場。
河豚簡介
在日本和韓國,河豚主要被加工成各種菜肴,直接食用。下關是日本最著名的河豚生產、加工、銷售和觀光區。
日式河豚料理主要有刺身、火鍋、天婦羅、刺皮、烘焙食品、鰭酒、白子酒、原酒、骨酒等。韓國的河豚料理和日本的比較接近,但是韓國的河豚料理主要是用辣椒調味,風味獨特。其生魚片的拼法在韓國也是獨壹無二的,現在韓國的河豚銷量已經可以和日本媲美。
在中國,河豚魚主要被加工成幹鹽產品,大部分用於出口。以中國福建省為例。2002年福建海上捕撈的河豚魚產量為6萬多噸,其中40%用於生產烤河豚片,30%出口日本和韓國。
參考以上內容:人民號-關於禁止餐飲環節非法加工經營河豚魚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