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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女子當街被“驢友”勒死。兇手應該承擔什麽法律責任?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人與人之間的聯系已經變得更加方便,交朋友的方式也越來越多。但是,俗話說,人與人是分開的,誰也無法完全揣摩對方的心理想法和下壹步的動作。壹旦交友不慎,就可能釀成悲劇。

這個案子發生在幾年前的壹個晚上。題目中的女人和這個?驢友?他們都喝了酒,就在喝完酒回來的路上,我們該不該?驢友?我不知道為什麽那個女人會在街上被勒死。後來經過審查,才知道驢友因為和女方發生爭執,壹時沖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

而這件事讓我們知道,兇手雖然喝了酒,但意識還是清醒的。酒精或許確實是讓人感到興奮的因素之壹,但那是驢友自己選擇的道路。根據以上,兇手很可能觸犯了法律規定的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故意殺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是公民人身權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無論被害人是否實際死亡,無論是故意犯罪預備、未遂還是中止的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都應當受到追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兇手應當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兇手的行為也對被害人家屬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損害,被害人家屬有權向兇手要求民事賠償。因此,在承擔故意殺人罪處罰的同時,還需要賠償被害人家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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