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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字》的創作背景

霍桑在寫《紅字》的同時,第壹次婦女大會在紐約召開(1848)。在這次會議上,女權主義者提出了女性和男性擁有平等財產權的問題,指出女性“壹旦結婚,從法律角度來看就像死亡壹樣。”他(丈夫)奪走了她所有的財產權,甚至是她掙的工資。“他們提出女性應該與男性平等工作,以便從經濟角度擺脫對男性的依賴。事實上,在男權社會中,男性拒絕給予女性平等的經濟權利,不僅僅是因為他們想要占有所有的財富,還因為男性早就意識到,當女性獲得經濟獨立後,他們將不再滿足於自己的羽翼,而會努力尋求獨立的思想和更廣闊的世界。

霍桑的祖先威廉·霍桑於1630年來到美洲大陸。他曾在馬薩諸塞州殖民地擔任官員,並公開驅逐和鞭打壹名貴格會女教徒。霍桑的高曾祖父約翰·霍桑(john hawthorne)是1692年塞勒姆臭名昭著的女巫審判案的三位法官之壹。根據他的裁決,幾個女巫被絞死了。霍桑寫《紅字》的目的之壹就是“讓他們(祖先)感到羞恥,並祈禱洗去他們從此造成的任何詛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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