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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母20年後被拒絕贍養繼子!妳認為我們應該供養我們沒有血緣關系的繼母嗎?

什麽是親戚?我相信大家對這句話的回答都會是壹樣的,那就是有血緣關系的人可以叫親戚。但是隨著這幾年離婚率的上升,我們也有了新的親屬關系,就是繼子和父母的關系。據悉,繼母20年後被拒絕贍養繼子!此消息壹經報道,無疑引起了網友的大量討論,於是很多網友提出了疑問:妳覺得妳應該贍養沒有血緣關系的繼母嗎?

其實我覺得我會根據相關情況詳細處理這個問題。

彼此相處融洽

首先,如果我的家庭屬於重組家庭,但是我的繼母對我很好,對待我就像對待自己的孩子壹樣,沒有任何其他苛刻的條件,那麽在這種情況下,我當然會選擇撫養和我沒有血緣關系的繼母,因為我覺得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是相互的,妳對我好,所以我願意用真誠的心來回報妳。這是公眾可以接受的做法。

相處融洽

如果我的繼母和她自己的孩子有壹定的隔閡,甚至從小就批評我,做了對我不好的事情,那麽我長大後離開這個家庭當然沒有義務贍養她,因為她從來沒有對我盡到父母的責任,那我為什麽需要承擔孩子的責任?其實這相當於壹個相互輪回的過程,不是嗎?

我認為這是最正確的方式。在做任何事情之前,我們都需要做出相應的考慮,確定這件事情是否值得做,是否應該做,而不是因為壹件必須要做的事情而被道德綁架,往往會讓我們不開心,所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去做壹件事情才是我們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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