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畢業於江西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bit1999畢業於南昌大學哲學系,哲學碩士;2004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2005年至2007年在廈門大學法學博士後流動站工作,取得民商法博士後證書。2002年6月5438+10月至2003年6月5438+10月作為教育部派遣的訪問學者在英國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訪問學習。2013 12-2014 12,以教育部訪問學者身份訪問美國康奈爾大學。大學畢業後從事法學教學和研究,擔任兼職律師。曾任南昌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律系副主任、經濟法和民商法專業碩士生導師、民商法學科帶頭人和民商法碩士專業學位點負責人,兼任南昌大學黨外高級知識分子協會秘書長。江西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江西省監察廳特邀監察員,南昌仲裁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2005年,他作為緊缺人才被引進上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上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碩士生導師,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民商法重點學科帶頭人,兼任大學圖書館館長。2012經人介紹到華東師範大學法律系工作,三級博士後,博士生導師,學術道德與法律委員會委員,經濟法學科帶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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