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動產登記證是為了規範房屋租賃登記,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工作的主要內容是申請、審查、復審、交付、質量監督和歸檔。登記的目的是規範房屋租賃登記,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規範性進行審查。對符合房屋登記條件的出租屋,將原件退還申請人,並在《房屋租賃登記受理單》上簽署相關材料,送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務辦稅員審核。對不符合登記條件的出租屋,將相關材料退回申請人,並耐心說明理由。
3.出租屋管理服務稅務員收到申請人信息後,對申請人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規範性進行復核。符合登記備案條件的,應當在《房屋租賃備案受理單》上簽字,並通知工作站後臺收集相關信息。
4 .出租屋管理服務工作站辦公室負責將《城市房地產租賃合同》交付給房屋租賃申請人備案。
5.對於監督,下壹個環節會監督上壹個環節的辦理質量。如果上壹環節不符合規範要求,會立即填寫《工作流程偏差整改通知書》或《服務評審不合格處置單》進行糾正,待下壹環節核實符合規範要求後再繼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