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放風箏的小夥伴要註意了。高鐵沿線放風箏最高可能被罰款5萬元。4月21日,棗莊站高鐵派出所開展整治沿線打鳥放風箏活動,嚴懲高鐵兩側500米範圍內的違法行為。
上午9時許,記者在滕州東站至棗莊站的高鐵上看到,壹只風箏掛在接觸網回線上,隨風飄蕩。隨後,鐵路工作人員全副武裝進行帶電高空作業。經過大約半個小時的努力,風箏終於被成功取下。“電氣化鐵路的電力接觸線及其連接部件攜帶27500伏的高壓。如果風箏線碰到其他線路,就會出現停電,導致車輛晚點、停車,放風箏的人可能會被高壓電電擊。”這位工作人員說。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兩側各500米範圍內升放放風箏、氣球等低空漂浮物。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以1000元至50000元罰款,對個人處以2000元罰款。
?作為我國首部省級地方高鐵政府規章,將更好地保障高鐵運輸安全暢通,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使雲南高鐵更好地服務於人民群眾出行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