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沒有有效期。如果是指訴訟時效,壹般是三年。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屬於民事糾紛,適用民事訴訟時效。民事訴訟壹般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受害人向侵權人主張權利的,時效期間從最後壹次主張之日起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8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2.交通事故立案有時限嗎?
交通事故立案沒有時間限制。經核實,只要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就應當受理,並制作受理登記表;經核實無法證明存在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根據法律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消除後,由當事人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本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