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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壹65歲父親虐待33歲女兒。他為什麽這麽做?

因為父親的手機不小心丟了,需要補辦手機卡。但因為當時工作人員下班,補辦手機卡的業務沒有成功。此時,65歲的父親與33歲的女兒大打出手,並對其實施暴力攻擊,導致33歲的女兒身上多處傷痕。這本來是壹件小事,父親卻因為這件小事和女兒大打出手。後來有關部門了解到,父親小時候會打女兒,教育女兒的方式主要是打。這麽多年,只要出了事或者女兒不聽話,他就會打女兒。這種教育方式非常不可取,這種暴力手段也不適合現在的法制社會。父親的行為也給女兒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傷害,留下了嚴重的心理陰影。父親的行為很不理智,女兒也沒有把生意做成功。工作人員下班回來是必然情況,沒必要打他女兒。這件事和他關系很大,打女兒不合適。而且他從小就打女兒,給她的身心帶來了很大的傷害。這本來是壹件小事。沒想到65歲的父親為此大吵大鬧,甚至和女兒大打出手。這種事情不應該在這個年紀做,他女兒已經成年了。她應該向有關部門求助。繼續和這樣的父親生活在壹起也是壹件特別難過的事情。她必須遠離這樣的父親。

父親的教育方式和脾氣特別不好。如果發生不愉快的事,會牽連到別人。這樣的事不應該做,這樣的暴力也不應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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