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已經2005年10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第15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3月20日起施行。
口譯
為規範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決定制定《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
2003年6月5日至10月,信息產業部啟動了《辦法》的調研和起草工作。在起草過程中,信息產業部廣泛調查收集了國內外相關資料和相關法律法規,先後四次向19家有代表性的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提供商、中國電信、中國網通、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多位法律專家、政協委員和相關部門征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