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貫,又稱祖籍或籍貫,壹般來自父親,個別來自母親壹方,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期居住地或出生地。產地是最初的產地。公民的籍貫應當是其祖父出生時的居住地,即居住地;如祖父去世,填寫祖父去世時戶口所在地;如祖父未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填寫祖父應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公民登記籍貫後,如果其祖父遷移戶籍,壹般不會變更籍貫。
戶籍變更相關要點;
1.籍貫定義:籍貫通常是指公民祖父的戶籍所在地,可能與個人的出生地或現居住地不同。
2.變更條件:籍貫變更通常需要變更爺爺戶籍所在地,或者登記有誤。
3.變更流程:公民需要到當地派出所進行更正,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比如爺爺的戶口本。
4.變更限制:根據公安部規定,壹旦完成籍貫登記,除非有特殊情況,公民的籍貫不會因為其祖父的後續戶籍而變更。
綜上所述,戶口本上的籍貫在壹定條件下是可以變更的,但是變更需要遵循嚴格的法律程序和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時,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報告;經審查屬實的,戶口登記機關應當予以變更或者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