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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戶籍性質的相關規定

根據國家規定,中國早期只有兩種戶口:

1,農業戶口;

2.是非農戶口。

農業戶口比較大,比較簡單。非農戶口雖少,但成分復雜。

非農業戶口包括:城鎮戶口、居民戶口、農村戶口、集體戶口等。這些有戶口的人可以說是戶口,只是大分類和小分類的區別。

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區別;

1,“農民”和“非農民”以前吃商品糧是不壹樣的,現在沒有了,或者說差別差不多沒有了;

2.在社會保險方面,兩者沒有太大區別。總體來說,只和城市之間的差異有關,壹個城市沒有大的差異;

3.就業方面,城鎮沒有工作,但是有壹個勞動再就業,政府在這方面的投入應該比農村好。如果農村有新技術示範區,當然會增加這方面的農民技能培訓,但沒有城市那麽系統。

4.如果農村有土地,政府應該有壹些政府補貼,比如治安費,城市的非農民是沒有的,但是有壹個失業救濟金。我保證不是每個城市都有最低生活保障。

綜上所述,戶口屬性是指戶口性質的分類。戶口按戶糧關系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其中,非農戶籍包括城鎮戶籍、農村戶籍和集體戶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口管轄地,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辦理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

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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