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指負責戶籍管理的行政機關為記錄和留存戶籍人口基本信息而制作的法律文書。它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
2.戶籍是以家庭為單位,對自然人進行登記並頒發證書的公共證書簿。記錄的項目包括自然人姓名、出生日期、親屬、結婚、離婚、收養、死亡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二、戶口的作用:
1,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員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調查核實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口調查核實時,戶主或者家庭成員應當主動提交戶口簿。
2.戶主應妥善保管居民戶口簿,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
3.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4.如有人員增減或登記事項變更,住戶應持戶口簿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5.全家遷出戶籍管轄地的,應當將戶口簿交至戶口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