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主去世後,需要更換食補卡,以保證合法繼承人或受益人能夠正常使用,享受相應的補助待遇。變更手續需要提供戶籍註銷證明、死亡證明、繼承證明等。戶主的,以及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和與繼承有關的文件。辦理變更手續後,繼承人或受益人可以正常使用食補卡,享受相應的補助待遇。所以不改的話,糧補卡就不能正常使用;如果已經進行了法律上的變更,那麽食補卡可以繼續使用。
食物補充卡代替戶主材料:
(1)需要雙方簽署協議;
(二)村委會證明;
(3)雙方食補卡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雙方戶口簿復印件。如要求已故戶主提供死亡證明或相關證件(如新戶主無食補卡,可在農商銀行辦理壹卡通存折)。
綜上所述,如果戶主不在了,食補卡能否繼續使用,取決於是否進行了合法的變更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文章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有派出所的城鎮,以派出所轄區為戶口管轄地;未設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管轄為戶口管轄。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是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分散居住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在戶口所在地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部隊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畜牧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帳戶。,應由指定的合作社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登記在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