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私下為朋友抽血,違反了無菌原則。如果對抽血者造成細菌感染或其他損害,可能構成犯罪。
申請護士執業註冊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護士本身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院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3年以上護理與助產學普通全日制專業課程,其中在教學和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踐,並取得相應學業證書;
3.通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護士資格考試,取得護士執業證書;
4、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綜上所述,護士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職行為的,應當依法懲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條例》第三十壹條。
護士執業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暫停其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執業活動,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護士執業證書:
(壹)發現患者病情危重而未立即通知醫生的;
(二)發現醫囑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診療技術規範的規定,未按照本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提出或者報告的;
(三)泄露患者隱私的;
(四)發生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等嚴重威脅公眾生命健康的突發事件,不服從安排參加醫療救援的。
護士在執業活動中造成醫療事故的,應當按照醫療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