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是指出生時具有中國國籍,後來加入外國國籍的中國人。比如加入美國,就是美籍華人。因為他們已經宣誓效忠其他國家,不再享有中國公民應該享有的權利。
華僑是指常年在國外工作的人。他們持中國護照長期居住在國外,但始終保留中國國籍。當他們有困難時,中國有義務幫助他們。
華僑不包括出國旅遊、訪問的人員,政府派往他國協助建設的工人和技術人員,國家派往外國的公務人員和留學生。加入或獲得外國國籍的中國血統的人不能被視為華僑。
而中國人則是在中國出生的第二代,長期在外國生活,並且已經入了外國國籍。他們生來就有當地國籍。
“華僑”壹詞的由來
中國人有著悠久的移民歷史。唐宋以前,移居國外的中國人沒有固定的稱謂。從秦朝開始,中國人陸續移居日本,到了南北朝時期,移居日本的人數逐漸增多,所以日本稱之為秦人。晉朝時期,移居國外的人稱為華僑;唐宋以後稱為“唐人”;清末以後,他們被稱為“中國人”、“中國工人”、“中國商人”、“中國人”。
1878年,清朝駐美公使陳蘭彬在奏折中稱旅居海外的中國人為“僑民”。“移居國外”已經成為壹個專有名詞。1883年,鄭在給李鴻章的奏折中使用了“華僑”壹詞。1904年,清政府外事部門在壹份關於在海外設立領事館的請願書中提到,“在海外設立領事館花費不多,華僑受益很大。”從那以後,“華僑”這個詞就成了對生活在國外的中國人的壹個特殊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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