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試內容和形式
(1)復試考核表。復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面試的形式。
(2)復試考核順序。考生復試順序由復試平臺隨機抽取,所有面試環節壹次性進行。考生網上抽題,現場答題,專家打分。
(3)復試的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外語能力、專業素質與能力、綜合素質與能力三部分。
每位考生復試時間約20分鐘,其中自我介紹2分鐘,外語測試3分鐘,專業測試8分鐘,評委提問交流7分鐘。
在自我介紹之後,每位候選人接受提問並回答問題。其中,考生先隨機抽取1外語題進行外語測試;隨後,考生隨機抽取1道專業題進行專業測試。
評委根據考生的外語測試情況,給出外語面試成績。
評委根據考生的專業測試,給出專業面試分數。
評委根據考生的自我介紹和問題交流,給出綜合素質面試得分。
2.復試成績和錄取
(1)復試的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復試成績=外語面試成績×30%+專業素質能力成績×40%+綜合素質能力成績×30%
(2)期末成績排名的計分方法。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成績×30%。
(3)擬錄取規則。
各專業按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報考法學學術型研究生的考生,復試錄取壹級學科。
非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接收調劑,具體辦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