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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轉讓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劃撥土地轉讓需要繳納費用:土地出讓金、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土地登記、認證費、印花稅等稅費。土地出讓金根據房屋性質不同,按不同數額繳納: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銷售,繳納土地出讓金=當年住宅區基準地價乘以10%,乘以住宅用地容積率修正系數,乘以住宅用地交易年限修正系數乘以土地使用權面積。居住用地出讓金=當年居住區基準地價乘以40%乘以居住用地容積率修正系數乘以居住用地交易年限修正系數乘以使用土地面積。商業服務用地土地出讓金=當年商業路線段基準地價×40%乘以容積率修正系數乘以街道深度修正系數乘以商業服務用地成交年限修正系數乘以行業修正系數乘以用地面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報有批準權的有關部門審批。有批準權的有關部門準予轉讓的,受讓人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報批時,有批準權的有關部門決定不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將房地產轉讓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按照國家規定作其他處理。

第四十壹條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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