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造成公私財產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聚眾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如果劃車造成的損失不符合刑事立案標準,屬於違反治安處罰的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