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辦辦公室負責民警的獎懲和晉升、工作調動以及民警的培訓教育。
3、紀委負責對警察違紀行為的處理。
4、督察大隊負責對民警違法行為的查處和執法監督。
5.行政股負責財務設備、警察支助和後勤服務。
6、法制辦公室負責公安法制工作。
7.防爆大隊負責危險、易爆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8.控隊負責治安信訪。
9、巡警特警大隊負責城市道路治安巡邏,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和暴力事件等。
10,國安大隊負責國內安全和反邪教工作。
11.經偵大隊負責經濟犯罪的偵查工作。
12,治安大隊負責社會治安,人口管理,戶卡管理等。
13,刑警大隊負責刑偵、刑事科技、禁毒。下設壹個法醫中心、壹個技術中隊、六個刑警偵查中隊和壹個1案件審理中隊。
14,交警大隊負責交通管理、道路治安巡邏、交通事故處理、車輛牌照管理等。有事故處理中隊,市區中隊,淮臺中隊,淮丹中隊,淮洲中隊,車管所。
15、消防支隊負責全縣的防火、滅火和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16,出入境管理股負責公民出入境的審核。
17.看守所負責羈押和管理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判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18,行政拘留中心負責對被行政拘留的罪犯進行拘留和管理。
19.通信單位負責公安局內部通信技術和通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