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釋:1。環保局是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機關,代表國家和人民管理相應的環境資源。壹旦破壞了環境資源,環保局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相對人進行行政處罰,這是其行政職能。事實上,環保署也應該肩負起保護的責任。當環境資源被破壞時,環保局也應該保護環境資源。?
2.從法律角度看,同壹環境汙染事故可能侵害不同的社會關系。從行政處罰的角度來看,環境汙染違反了壹項行政法規的要求;從刑事訴訟的角度來看,違反了刑法,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危害;從民事訴訟的角度來說,侵犯了民事財產權利人的利益。不同的社會關系,不同的法律要素,不同的責任承擔方式,都會受到侵害。
環保局作為執法者,可以對汙染企業進行停產等行政處罰;環保局作為公益訴訟的主體,成為產權人的代表,代表公眾的利益,要求汙染企業停止對環境的侵害。這兩種身份之間沒有替代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