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企業中,上市公司壹般都是大中型企業,而且大多是中國重要的基礎產業。因此,首先要抓住主要矛盾,重點治理礦業、化工、石油行業等上市公司的環境信息披露。據相關調查數據顯示,50%以上的企業編制了環境總結或報告,但往往上報上級或相關環保機構,並不公開。上市公司未來的發展將越來越受到環保政策的影響,企業的環境風險將與日俱增。但目前上市公司的做法不利於企業的外部監督和評價,因此必須采取措施進行監管,使上市公司成為我國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主體。
(2)強制性原則
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對環境造成了壹定程度的破壞,特別是壹些環境敏感行業,如造紙、化工等,給環境帶來了極其嚴重的危害,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獲得了壹定的利潤。因此,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這些企業要為消耗的資源和破壞的生態環境付出壹定的代價。但“成本”總是舍不得的,幾乎沒有企業會願意主動向社會透露因生態環境破壞而增加的支出,而只有法律是強制性的;因此,政府會計管理部門和環保部門必須對企業的環境信息披露做出強制性規定,並鼓勵盡可能多的披露環境信息。
壹致性原則
環境問題是全社會面臨的重要問題。無論企業,各級政府,各種社會團體和組織,外資企業還是內資企業,汙染嚴重的企業還是汙染較小的企業,只要存在汙染問題,都需要揭露。關於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對各個主體的要求應該基本壹致,不能有歧視和偏袒,這樣才能正確計量社會環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