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在監獄會見犯人有哪些法律規定?
1,律師會見犯人,都在監獄裏的會見場所。
2、律師會見罪犯,壹般應由兩名律師參加,也可以由壹名律師帶壹名律師助理參加。
3.律師不得傳遞違禁品,不得私自為罪犯傳遞信件和錢款,不得提供通訊工具給罪犯使用,未經監獄和罪犯同意,不得對會見進行錄音、錄像和拍照。
第二,探監有什麽程序?
1.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
2、第壹次在監獄會見親屬和被監護人,需攜帶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會見人與被會見人的關系證明。
3.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八條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可以按照規定會見其親屬和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