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應當就協議內容達成壹致,協議內容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達。
2.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不能違反公序良俗。
4.應采用書面形式。
1.雙方就協議內容達成壹致,是雙方的真實表達;
2、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不能違背公序良俗;
4.應采用書面形式。
婚後財產約定的法律後果;
1.夫妻財產約定壹旦生效,將對夫妻雙方的財產權利和義務產生約束力;
2.協議內容可以作為處理夫妻財產糾紛的依據;
3.協議中的條款可以影響夫妻壹方的債權債務關系;
4.離婚時,婚後的財產協議可以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
5.如果協議違反法律或協議無效,協議的部分或全部條款可能無效。
綜上所述,婚後財產協議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滿足雙方達成協議並表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且為書面形式的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5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歸部分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另壹方知道該約定的,應當以夫妻的個人財產用於清償夫妻所欠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