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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出軌協議怎麽寫才算有效?

婚內壹方出軌的,離婚協議應明確以下事項:首先是雙方信息,協議的目的和理由,然後是壹方出軌後的處理,包括財產分配等。協議的有效條件是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婚內出軌協議的寫法如下:

1.記下甲乙雙方的個人信息,然後在總則中寫明雙方協商達成的協議如下;

2.寫明內容、財產的具體分配、甲乙雙方約定處理婚姻期間所得財產的方法;

3.寫下債務情況和子女分布信息。1.關於婚姻不忠的協議格式如下:甲方: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現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婚姻保障。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在對夫妻共同財產所有權、婚姻忠誠協議、子女成長、教育、贍養夫妻雙方父母提供良好保護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夫妻財產的範圍及歸屬:

1.該房屋所有權歸位於_ _ _ _ _ _的房屋所有,房屋內的所有裝修、家具、家用電器歸雙方所有。

2.汽車所有權登記在男方名下的汽車歸雙方所有。

3.存款及股權歸屬夫妻目前無存款。以男方名義持有的_ _ _ _ _ _ _ _ _公司50%股權,公司名下土地、廠房為雙方共同所有。婚姻忠誠協議鑒於甲方於年、月、年出軌,甲方保證如再次發生上述行為並導致離婚,甲方將支付乙方50萬元作為精神損失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歸部分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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