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雙方填寫公證申請表;
2.夫妻雙方提交證明材料;
3、公證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
4.取得離婚協議公證書。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公證處領取公證書。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申請公證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其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處提出。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但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相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申請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提交;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等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