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雙方* * *到公證處申請公證,填寫公證申請表。
3.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將在簽訂物業協議後履行必要的告知當事人其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的法律義務,當事人應當配合公證員完成經公證的面談記錄並簽字確認。
4.雙方在公證人面前簽署婚前財產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的公證處提交行為或者事實證明。申請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提交;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等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八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處理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壹)當事人的身份、申請公證的資格和相應的權利;(二)提供的文件內容是否完整,意思是否明確,簽名和印章是否齊全;(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