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婚姻財產分配的法律知識

婚姻財產分配的法律知識

夫妻財產分配的法律知識有以下兩點。詳情如下:

1.夫妻雙方離婚的,經協商壹致,可以自行處置財產。協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規定屬於已婚夫妻的財產部分,壹般會平均分配;

2.壹方有過錯的,如家庭暴力、與他人同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在財產分配過程中,會根據過錯程度在財產分割中給予較少的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已婚夫婦的財產是什麽?

1,生產經營收入;

2.工資和獎金;

3、壹方以個人財產投資所得;

4.知識產權收入;

5.通過繼承或贈與獲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丈夫或妻子的財產除外;

6、其他* * *全部財產;

7.男女雙方實際獲得或者應當獲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

8.男女雙方實際獲得或者應當獲得的養老保險和破產安置補償;

9.除夫妻壹方婚後個人財產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加外,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 上一篇:與中介簽訂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下一篇:檢察建議是如何規定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