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特點是:
1,婚姻的成立只是性質上的事實,即婚姻關系已經產生的客觀事實。這種客觀事實不壹定受法律保護,即產生夫妻之間的法律權利和義務。是否受法律保護,要看是否符合合法有效的要求。
2、婚姻的成立必須具備法定要件,即構成婚姻的要件。否則法律認為婚姻根本不存在。婚姻是壹種性關系。但沒有任何壹部性關系法認為是婚姻關系,只有符合婚姻成立法定條件的性關系法才認為是婚姻關系。沒有婚姻的某種元素,婚姻根本不成立,也就根本沒有婚姻。即使雙方共同生活,法律也認為雙方不存在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