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有民事侵權行為的家庭成員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

有民事侵權行為的家庭成員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

法律分析:是的。軍人家庭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具體事項包括:婚姻家庭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優待糾紛、土地承包糾紛、宅基地糾紛、農產品質量糾紛以及其他關系軍人家庭切身利益的事項。對在湖服役、軍屬異地的,通過異地涉軍法律援助協作機制,由當地法律援助機構、軍分區、人武部、雙擁辦共同協調解決。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因經濟困難需要代理的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第十壹條在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 上一篇:媒體如何評論李明哲案件?
  • 下一篇: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