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作為企業乃至國家提高核心競爭力的戰略資源,顯示出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
由於全球科技和經濟的快速發展,知識產權保護的範圍和內容也在不斷擴大和深化,這不斷為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和理論研究提出新的課題。
知識產權概念是知識產權立法活動、司法實踐和理論研究的基礎,是壹個必須明確的問題。
知識產權不僅是壹個動態發展的概念,也是壹個亟待深入研究的領域。我們很有必要研究知識產權的概念。
由於國際經濟文化交流的發展,知識產權的地域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沖擊,知識產權法律關系日益國際化,主要表現在主體、客體和內容上存在大量的涉外因素。
知識產權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依據知識產權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包括個人、集體、法人和合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