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要看執法的內容。強制執行有兩種情況:壹種是法院強制執行;二是政府相關部門依法強制執行,應該是第二種情況。
公安參與主要是保證行政執法的正常執行,避免執法阻撓和暴力抗法。
實施查封(證據先行登記保存)在當事人不服的情況下,依法容易產生糾紛。當事人阻礙扣押的,妨礙執行公務,公安機關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處理。
如果城管因為濫用職權打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損失,原告應當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