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萬事亨通,家裏國泰民安。維護平等、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需要法律的有力支持。婚姻家庭制度作為調節夫妻關系和家庭關系的基本準則,關系到家家戶戶的切身利益。
民法典第五編“婚姻家庭”在原婚姻法、收養法的基礎上,在堅持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結合社會發展的需要,對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完善,增加了新的條款。
第五部分第壹章,在現行婚姻法的基礎上,重申了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等婚姻家庭領域的基本原則和規則,並在現行婚姻法的基礎上進壹步完善。
第五部分第二章規定了婚姻制度,在現行婚姻法的基礎上,完善了相關規定:受脅迫壹方請求撤銷婚姻的期間起點由“自結婚登記之日起”改為“自脅迫解除之日起”(草案第1052條第2款)。
婚姻和家庭系統的功能: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是民法典的有機組成部分,對促進家庭生活和諧、弘揚良好社會風氣、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將發揮重要作用。
在《民法典》中,對私生活安寧的保護在隱私權中極為明顯。它始終貫穿並隱含著壹條主線,當妳從事某些活動或獲得便利時,盡量不要影響他人;或者盡可能的給別人帶來壹些便利,讓這個社會的人相處的更加和諧。
民法典起著重要的作用。民法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市場經濟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是通過民法來奠定的。民法典篇幅龐大,有1260條,是中國第壹部超過1000條的法律。
民法典是系統的,許多單獨的民事法律的編纂和整合,不僅起到了更有效的維權作用,而且對社會經濟生活的有序運行起到了良好的規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