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火車延誤了4個小時,沒有任何解釋。可以申請賠償嗎?有法律依據嗎?

火車延誤了4個小時,沒有任何解釋。可以申請賠償嗎?有法律依據嗎?

如果火車晚點四個小時,妳可以申請賠償,無需任何解釋。相關法律如下:

《鐵路法》第十條規定“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保障旅客和貨物的安全,保證列車正點到達”。準時在這裏應該是指準時到達車站。

列車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正常運行的,除《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九條規定“承運人應當按照客票載明的時間和班次運輸旅客。承運人延誤運輸的,應當按照旅客的要求安排改簽其他班次或者退票,並按照《合同法》第三百條“承運人擅自變更運輸工具、降低服務標準的,應當按照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減少票價;提高服務標準的,不得加收車費。

火車又稱鐵路列車,是指在鐵路軌道上運行的車輛,通常由多節車廂組成,是人類現代化的重要交通工具之壹。

人類歷史上最重要的機器,早期叫蒸汽機車,有獨立的軌道運行。鐵路列車按載重量可分為貨車和客車,與之配套的還有客貨混合車。

火車是人類利用化石能源運輸的典型例子。1804年,世界上第壹輛蒸汽機車是由英國采礦技師Drivesk利用瓦特的蒸汽機制造的,時速為5到6公裏。因為當時用煤或木柴作燃料,所以人們稱之為“火車”,壹直沿用至今。1840年2月22日,世界上第壹輛真正在軌道上行駛的火車是由康瓦工程師查理·利維西克設計的。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鐵路法

  • 上一篇:誰殺了夏冰清?
  • 下一篇:有集體房產證可以買房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