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輛載重量超過限載標準不足30%的,扣留機動車卸載,對駕駛人處200元罰款,記3分;
2.車輛載重量超過限載標準30%以上不滿100%的,扣留機動車卸載,對駕駛人處500元罰款,記6分;
3.車輛載重量超過限載標準100%的,扣留機動車卸載,對駕駛人罰款1000元,記6分。
貨車超載罰款標準是什麽?
1.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2、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汽車、公共汽車超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直至違法狀態消除;
4.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規載客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拘留,直至消除違法狀態。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經處罰後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