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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的個人資料

名人姓名:福爾摩斯

名人頭銜:現代美國實用主義法學的創始人。

名人國家:美國

相關介紹:奧利佛·文德爾·霍馬斯(1841 -1935)出生於美國馬薩諸塞州的波斯頓。曾加入聯邦軍隊參加內戰,1866成為律師,1899成為哈佛法學院教授和馬薩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霍姆斯被公認為美國實用主義法學、社會法和法律現實主義的創始人。他在《普通法》壹書中提出了著名的“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而非邏輯”的法律經驗主義和“法律是對法院將要做什麽的預測”的法律預測理論,闡述了有限遵循先例的原則,為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和判例法提供了法律支持,揭示了美國普通法的精神,吹響了美國法哲學的號角。

霍姆斯在漫長的司法生涯中提出了許多與大多數法官不同的意見,被譽為“偉大的異見者”。例如,在洛赫內爾的例子中。1905中的NewYork,其異議確立了“壹般主張不裁決具體案件”的規則,支持了紐約州勞動立法的合憲性;以阿代爾夫為例。在1908中,它的反對引發了國會對合同合法性標準的審查。在1918哈默夫的情況下。達格哈特,它的反對支持了國會對貿易的絕對管理權;在1919申克伏的情況下。美國的反對意見確立了“明顯而現實的危險”規則,以解決公民言論自由與公共安全之間的矛盾。盡管霍姆斯在美國法制史上頗有爭議,但他對有限司法權的主張對美國憲政的發展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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