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反規定停放機動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對違法駕駛人處200元罰款;
2.機動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的,處200元罰款;
3.機動車在沒有停車標誌標線的地方停放或者臨時停放的,處100元罰款,記3分。
哪些違規會被扣分?
1,駕駛不符合準駕車型的機動車;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載客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的;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汙損機動車號牌或者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及時糾正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根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處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情節輕微,不影響道路交通的,指出違法行為,口頭警告後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