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
因此,養殖場主取得合法的承包經營權證,在土地上建設農業設施進行養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是合法行為,依法有權從事畜牧業這壹農業生產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條按照以下原則編制: (壹)落實土地空間開發保護要求,嚴格控制土地用途;(2)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農用地;(3)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四)統籌安排城鄉生產、生活和生態用地,滿足農村產業和基礎設施用地的合理需求,促進城鄉發展壹體化;(五)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六)占用耕地與開發復墾耕地數量質量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