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中國資產管理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成立,成為與中國證券業協會並行的獨立法人協會。修訂後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新基金法)於2013年6月13日正式實施,規定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並授權基金行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考試、資格管理和業務培訓。
基金審查結果四年有效;通過協會組織的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視為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考生可以根據需要選擇參考科目。
為進壹步完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知識框架體系,中國資產管理協會對科目壹《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業務規範考試大綱》、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試大綱》、科目三《股權投資基金(含創業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試大綱》(詳見基金業協會官網)進行了修訂,現予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