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法學院是老“五院四系”的壹員,屬於全國法學院第壹梯隊。擁有“985”、“211”等稱號,法學教育實力在法律界有目共睹。
在之前的法學教師教育背景文章中,我們可以看到吉林大學為全國各地的法學院培養了大量的教師。法學在吉林大學的影響力也打破了地域界限。其法學校友不僅在東北有影響力,在東北以外的其他地區,即使有其他更強的法學院,吉林大學的法學仍然占有壹席之地。
吉林大學法學教育背景:
吉林大學法學院,前身是吉林大學法律系,位於吉林省長春市。創建於1948,是中國最早的法學院之壹。
在吉林大學法學院的教師教育背景中,在我校學習過的教師占絕大多數。在吉大法學教師本科院校中,吉大尚未占據絕對優勢,但其碩士、博士基本都是吉大畢業生,“自產自銷”的比例極高。
此外,吉大法學院的教師教育背景也受到壹定地域的影響,部分教師曾在東北師範大學、遼寧大學等東北地區高校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