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國家,每個士兵都可能是哨兵。哨兵代表著駐紮在其中的部隊的安全。誰要是敢違哨,就代表部隊違哨。所以他代表的不僅僅是個人,更是壹種責任,壹種對部隊和人民的守護,承擔著守護國家威嚴的使命。之所以要設立軍門。
崗哨所在的崗位其實不是崗位,而是駐地,崗哨打仗的崗位,部隊打仗的崗位。哨兵在執勤時通常會攜帶槍支和子彈。遇到突發或緊急情況,哨兵是第壹道防線,哨兵是提醒大家的最前線。
因此,在崗哨的崗位上放壹個崗哨神聖不可侵犯的標誌是很有必要的,既能體現崗哨戰位的嚴肅性,又能提醒路人註意這是崗哨的戰位,除非有特殊情況,不要靠近。
違反崗哨的處罰原則:
1.各類保衛人員有權對違反營地管理規定,在營地內無證經營的車輛和非著裝人員進行檢查和糾察。
2、對服從檢查糾察,態度良好的人員,經教育後予以放行。
3.對嚴重違反營區管理規定,私自強行出入營區,不服從糾察,態度惡劣,有辱罵、毆打執勤人員行為之壹者,各類保衛人員有權根據當時具體情況采取其認為適當的措施,送交軍務部門,由此產生的壹切責任和後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4.對於威脅警衛人員人身和武器安全的行為,警衛人員必須采取必要的自衛措施,確保自身和武器的安全;自衛措施應著眼於控制事態發展,同時確保人員和武器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