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雖然妳被打了,但最終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還是看後果,也就是妳的傷情是輕傷以上,公安機關才能追究他的法律責任。妳的傷到現在也沒人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2.至於他給妳銷毀的家具藥品等物品。妳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他賠償妳的損失。但是妳壹定要先做好證據,爭取打贏官司,不然他們的氣焰會更囂張。
3.糾紛的具體原因現在看起來無關緊要,也沒有證據可查。後來發生的事情不構成敲詐勒索。我能理解妳生氣,但是這件事妳想多了。是很普通的民事糾紛,執法部門不會再浪費很多精力。這種情況下,希望妳有心理準備。妳惹的麻煩越大,妳就越難收場。
不要太相信法律。很多事情都在法律調整之外。看妳這個事件,對岸各種人都需要他賠償妳弄壞的東西,但這只是民事法律調整的範圍。
靜下心來讓村委會調解,賠償妳壹些損失,也是給妳長臉。事情的最終結果只能是這樣。放棄剩下的!我以後會好好生活的!其實只要能好好活著,就是對對方最大的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