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集體控股是什麽意思?

集體控股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集體企業是集體所有制企業,是財產屬於勞動人民集體所有的社會主義經濟組織,實行“平等勞動”,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勞分配為主體。集體企業按主體可分為城鎮集體企業和農村集體企業。設立城鎮集體企業,必須經省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批準;農村集體企業須經鄉鎮政府同意,並報鄉鎮企業局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壹十六條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占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股份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表決權足以對股東會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為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

(壹)投資者是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股份的控股股東;(二)投資者能夠實際控制上市公司30%以上的表決權;(三)投資者通過實際控制上市公司表決權,可以決定任命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四)投資者能夠實際控制的上市公司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產生重大影響;(五)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 上一篇: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申請的條件和主體
  • 下一篇:不歸還遺失物是什麽罪?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