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體情況。法律只規定農村集體所有制企業可以吸收投資成為股東,不改變集體所有制性質,沒有說集體所有制企業必須有股東。員工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股東。集體所有制企業是指壹部分勞動者集體擁有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共同勞動,實行按勞分配的經濟組織。私營企業是指資產歸私人所有,從業人員在8人以上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法律客觀性:
《農村集體企業條例》第六條農村集體企業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農村集體所有制企業實行多種形式的經營責任制。農村集體所有制企業可以吸收投資,成為股東,不改變集體所有制性質。第七條國家鼓勵和支持農村集體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加快企業現代化建設。第八條國家鼓勵和保護農村集體企業根據平等互利、自願協商、等價有償的原則,開展多種形式的經濟技術合作。第九條國家鼓勵和支持農村集體企業依法利用自然資源,因地制宜發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需求的產業和產品,增加社會有效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