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訪是記者的權利,不是權利,所以不具有強制性。受訪者可以拒絕。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
第5條規定
持有記者證依法從事新聞采訪活動的記者受法律保護。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和工作人員應當為法制新聞采訪活動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幹涉和阻撓新聞機構及其記者的合法采訪活動。
擴展數據: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
第九條?
新聞單位領取記者證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並取得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新聞采編資格;
(三)新聞機構編制內從事新聞采編工作的人員,或者已被新聞機構正式聘用到新聞采編崗位工作並具有1年以上新聞采編工作經歷的人員。
本文所稱新聞單位正式聘用,是指新聞采編人員與其所在新聞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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