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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疫情出入境管理條例

1.對已在高危區居住7天者,即從高危區溢出者,居家隔離7天,期間實行代碼管理,不得外出。不具備居家醫學觀察條件的,實行集中檢疫醫學觀察,分別在1、3、5、7日進行1核酸檢測。

2.從省外進入和返回山東的人員,必須在48小時內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到達後立即實施“落地檢查”和“5天內3次檢查”(間隔24小時)。高速公路交通站點、省內服務區對跨省農民工“落地檢查”實行“自願免費接送”。外出旅行的人員應主動參加考試。

3.沿高速公路、國省道進入我省的貨運車輛和駕駛人每天進行1核酸檢測;走走停停,實行閉環管理;對在當地居住或長期停留的,根據路線的疫情風險實施服務管理措施。

4.對進入建築工地等人員密集單位的省外人員,檢查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對擬進入施工現場的非本地(7天內有其他城市居住史)人員進行3天集中居住管理和健康監測,連續3天核酸檢測陰性且無發熱等可疑癥狀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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