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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父母房產新規

民法典增加了遺產管理人制度的相關規定。根據《民法典》第145條,未來的繼承需要遺產管理人的參與。對於不動產的繼承,主人在世時可以在遺囑中確定遺囑執行人,繼承開始後,遺囑執行人自動成為遺產管理人;業主尚未確定遺囑執行人,未來業主的繼承人在繼承財產時也需要選擇或* * *作為遺產管理人。

民法典認可的遺囑形式和效力更加靈活多樣,確認了印刷遺囑和視頻遺囑的合法性,取消了公證遺囑的特殊地位,以最新遺囑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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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的房產出售滿五年,且是家庭唯壹住房的,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如果不是,就需要征稅。年限的計算從父母購買房產的時間開始。如果轉賣捐贈財產,只能按照捐贈房屋轉讓所得與原購買成本及相關費用的差額的20%征收稅款。

按照繼承方式轉移所有權。如果繼承人名下沒有房產,那就把繼承的房產轉賣。只要房齡超過5年,就不需要交個稅。繼承轉移是最劃算的方式。繼承人名下有房產,如果轉賣,需要繳納1%或者房產總價值20%的稅。如果房價變化不大,繼承還是比較劃算的方式。如果只能按差價的20%繳稅,房價漲幅較大,買賣比較劃算。

人民網-民法典將於2021 1 1正式實施?房產傳給孩子哪種方案最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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