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屬人管轄。這是指每個國家對自己的公民行使管轄權的權利。
2.屬地管轄權。這是指國家對該領域所有人(享有外交豁免權者除外)、事、事的管轄權。
3.保護性管轄權。這意味著國家有權對外國人在國境外實施的侵害國家和公民切身利益的犯罪行為行使管轄權。
4.普遍管轄權。根據國際法,國家有權對國際罪行行使管轄權,而不論罪犯的國籍和犯罪地點。也就是說,外國人承擔刑事責任後,有關部門還可以要求其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如果外國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但屬於普通違法行為,也可以適用上述規定。
綜上所述,不管是外國人在中國,還是中國人在國外,都要遵守法律。無論妳是什麽國籍,都不會影響妳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壹)正在準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犯罪後被及時發現的;
(二)被害人或者現場見證人指認他是罪犯的;
(三)在他身邊或者住處發現犯罪證據的;
(四)自殺未遂、逃跑或犯罪後逃跑的;
(五)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與他人串通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