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31起,不需要離開犍為。如果真的需要離開犍為,需要在離開犍為前48小時內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二是外省來(回)住人員要主動及時向所在村(社區)和賓館報告並在48小時內提供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按照防控要求積極做好核酸檢測、隔離控制和健康監測工作。對故意隱瞞在高危地區和疫區的居住和接觸史,拒不配合落實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三、3月31日起,暫停KTV、網吧、麻將館、電影院等封閉場所的經營活動,暫停壩壩舞、壩宴等聚集活動。按照非必要不舉辦和“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控制各類展會、論壇等集會活動。提倡“耽誤了喜事,簡單的事,不辦酒席”。
四、車站、超市、餐館、賓館、景區、各類商店等公共場所,必須嚴格落實測溫、掃碼、佩戴口罩等措施。經營場所從業人員未佩戴口罩或未提醒消費者落實相關防疫措施的,將依法依規責令整改,直至停業整頓。
五、各類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按規定落實預檢和分診制度。藥店應當落實“退燒藥、咳嗽藥、抗病毒藥、抗生素藥”等購買者實名登記申報制度。
6.堅持勤洗手、通風、勤消毒、外出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等良好習慣,主動接種疫苗。如有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應立即向村(社區)工作人員或網格員報告。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前往設有發熱門診的醫療衛生機構,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全面落實屬地、部門、單位和個人責任,對因落實防控要求和措施不嚴格、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的個人和集體,將嚴格按照“誰負責”、“誰失控、誰負責”、“誰隱瞞、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處理。